招标方: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时 间 : 2022.6.9
一、投标须知前附表
二、工程概况
1、工程名称:岚山新玛特佳园小区围墙建设工程项目
2、工程地点: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与玉泉一路交汇处(新玛特佳园)
3、工程内容:新玛特佳园小区围墙工程项目,图纸及工程量表范围内全部。
4、承包方式:甲方将该工程承包给乙方,由乙方负责施工达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标准。
5、工期30天,开工时间以招标方工程部书面通知为准。
三、质量要求
1、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(详见图纸);
2、质量要求:达到图纸及规范要求标准;
3、质保期3年。
4、其他要求:工程工程质量安全、稳固系数须符合国家及和该类工程现行标准。
四、工程施工量附表
1、工程施工量表
2、工程综合单价包死,包含所有完成本项工程工作的人工、材料、措施费、税费和安装、验收、维护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。
3、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工程方案施工,乙方不得私自变更施工方案。
五、付款方式与结算:
(1)本工程无预付款,乙方按招标方工程部通知施工完成,甲方出具完工证明,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50%,施工完成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,付至结算款的90%;以上每次付款以现金或转账+市北依河园地下车位至少1个抵顶部分工程款,车位号为601、602……,价值7万元,按售楼中中心购车位送装修方案执行(同等价格如自愿以2个车位以上抵顶部分工程款的优先中标),余款10%为质保金,质保期(自验收合格起3年)满后,若无质量问题,乙方办理结算手续无息一次付清。
(2)每次拨款均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格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收据(税率3%)。
六、投标须知及要求:
1、资质要求:
投标人的资格至少须满足以下要求:
(1)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(2)投标单位应具有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许可证件。
2、具有被授予合同资格,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,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。为此,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:
(1)营业执照副本(加盖单位公章);
(2)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;
(3)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及有关获奖证书;
(4)其他有关说明企业和产品竞争优势的证明资料。
七、现场勘察
(1)投标方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或了解工程内容,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。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已承担。
(2)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或招标工程的资料数据,是招标方现有的能使投标方利用的资料。招标方对投标方由此而做出的错误理解、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。
(3)投标方及其人员经过招标方允许,可进入招标方的工程现场进行踏勘,但投标方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方蒙受损失。投标方并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害、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、损害和引起的费用承担责任。
八、其它
我公司欢迎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招标,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正待遇,请您向伟德BV国际体育监察部举报。举报电话为: 8254288
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22年6月9日